报名时间:2015年3月6日(星期五)之前
招聘条件
㈠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、普通话、外语及计算机等合格证书;
㈡中小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;市示范幼儿园和一级幼儿园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前教育专业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;二级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;大专学历教师本科在读优先。
㈢身心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。30周岁至34周岁应聘教师,应具备初级职称任职资格;35周岁至40周岁的应聘教师,应具备中级职称任职资 格;超过40周岁的(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)应聘教师,应聘中学教师岗位应具备高级职称任职资格,应聘小学、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备中级职称及以上任 职资格。
㈣外省市优秀教师引进,需符合《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》(沪府发[2010]28号)的相关规定;
㈤非上海生源的应届高校毕业生,应符合本市对有关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推荐:
教师招聘考试辅导内部资料、内部测试题
教师招聘保过班,十余年年教学培训经验,带你一起冲刺考点!
提醒:点这里加小编微信(领取免费资料、获取最新资讯、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!)